关于对2021-2022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学生:

2021-2022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已完成,现将结果进行公示。

一、说明

验收成绩:按照中期答辩和结题答辩加权计算,其中,中期答辩成绩占比30%,结题答辩成绩占比70%。

定级依据:依据成绩排序后,按上级要求的比例进行定级。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9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9日15点前将相关情况通过邮箱进行反馈。

邮箱:dachuang@ncepu.edu.cn。

联系人:奇老师。

附件:2021-2022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

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