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学生:

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工创中心)近期将对2023年预立项的大创项目开展第三次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已完成2023年预立项结题验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报销时间

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

三、报销说明

本次报销沿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请各申请人参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管理办法(2024修订版)》(见附件1)中具体报销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销材料。中心将在截止日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后续审核及投递工作,届时财务报销单录入人会收到财务统一发送的收单提示,并可在企业微信-e财务服务进行单据物流跟踪。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报销为2023年预立项的大创项目最后一次报销,无其他特殊情况后续不再进行相关项目的报销工作。

2.未按要求(粘贴、叠放、签字、辅助材料缺失等)提交的票据,工创中心不予报销。

3.中心统一投单后,申请人会收到财务系统推送信息,对于财务审核退回的单据,请申请人按要求及时处理,若因未处理发生遗失或超过报销时限不能报销的,责任自负。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院科创部门负责人或工创中心办公室黄老师,联系电话:61773800。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管理办法(2024修订版)

 

 

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管理办法(2024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