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6-06-01 来源:
各院系及相关学生:
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工创中心)近期将开展大创项目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我校已通过2024-2026批次结题评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我校已完成2025-2027批次立项定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报销时间
为方便同学进行报销,从本期起,大创项目报销增至每月一次进行,报销时间为每月前10日(节假日暂停报销)。
三、报销说明
本次报销沿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请各申请人参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管理办法(2025版)》(见附件1) 中具体报销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销材料。中心将在截止日期后的七 个工作日内完成后续审核及投递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大创项目报销支持预立项至结题评审周期内产生的发票,超过周期内的发票不支持报销。此外,本次为通过2024-2026批次结题评审的大创项目最后一次报销,逾期不再报销,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报销时间。
2.报销期间内未按要求(粘贴、叠放、签字、辅助材料缺失等)提交的票据,工创中心不予报销。
3.中心统一投单后,财务审核退回的单据,将原途径返回,请申请人按要求及时处理,若因未处理发生遗失或超过报销时限不能报销的,责任自负。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院科创部门负责人或工创中心办公室黄老师,联系电话:61773800。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管理办法(2025版)
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