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金工实习管理规定

金工实习是我校工科类本科生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修实践课程,是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由于金工实习过程中需要操作多种机械设备,安全责任重大。为保障实习学生安全,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出台本规定。

一、实习纪律

1. 安全教育是金工实习的重要先修环节。安全教育期间,学生不允许迟到、早退、旷课、使用手机,否则取消本次金工实习资格。

2. 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严禁接打电话,手机必须静音或关机,否则取消当日的实习。

3. 实习期间统一着军训服装、运动鞋(或皮鞋),女生及长发男生需戴帽子,不合格者严禁进入实习场地。

4. 各工种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考勤,学生因故缺少的实习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教学计划补足。

5. 整个实习过程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考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需要请假的,需出具相关部门提供的请假证明,因病请假的需出具校医院等单位提供的诊断证明。未按规定请假缺席的学生一律视为旷课,补足实习后总成绩按60分记。

6. 实习期间严禁从事与实习无关的事,否则视情节轻重取消当日实习或实习资格;实习舞弊者实习成绩按零分计,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7. 正式实习前,学生应签署金工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评分规则

1. 金工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实习结束后,各个工种的指导教师将学生的成绩交给教学组长,由教学组长负责汇总并上报。

2. 金工实习时数未达到教学要求的,总成绩暂不评定,直到补足实习时数后,再评定总成绩;一个学期内未补足实习时数的,需办理缓考手续。

3. 实习过程中有一个工种的成绩不及格,则金工实习总成绩为不及格。对金工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按学校管理规定重修。

4. 学生金工实习成绩和所有资料在中心保留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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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