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校人〔 2022〕 9 号
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一支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华北电力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华电校人〔2018〕23号)和《关于公布教学为主型副教授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标志性成果评聘条件的通知》(华电校人〔2019〕43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华北电力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经学校2022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8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27日
附件17
业绩成果认定说明(部分)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人员各项业绩成果的归属单位必须为华北电力大学(产业岗位人员的成果归属可为所在校属企业)。其中,博士后出站人员在博士后工作期间的成果,可以作为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成果(本校教职工博士后工作期间的成果作者单位中必须有华北电力大学);调入人员,原单位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可以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
(二)申报人员的各项业绩成果必须与本人所在学科、专业研究领域或本职工作密切相关。
(三)各类论文、项目、获奖以及其他业绩成果的认定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五、其他
(一)由于上级政策体系发生客观变化而导致的部分业绩成果认定问题,申报人员可向相关业绩成果的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归口管理部门对业绩成果的级别(相当级别)进行认定并给出书面结论。
(二)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于委托评审的人员,要符合委托评审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要求。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业绩成果认定表(部分)
分类 | 级别 | 业绩成果 |
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科技创新创业类) | A |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 |
B |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并获奖、《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分类表》中 A 类大赛特等奖 | |
C |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 《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分类表》中 A 类大赛一等奖 | |
D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 《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分类表》中 A 类大赛二等奖、 B 类大赛特等奖 | |
E | 《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分类表》中 A 类大赛三等奖、 B 类大赛一等奖 | |
F | 《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分类表》中 B 类大赛二等奖、三等奖 | |
G | 《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分类表》中 C 类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